血染紐約


 


人物介紹:


路易斯.艾倫(LuisAllen:一看他的長相就感覺非常呆,正方形的臉毫無變化,講話時的嘴形卻非常搞笑。人高馬大,卻時常裝得傻呼呼的,讓焦點不容易集中在他身上,性格非常古怪,卻是一個大智若愚的偵探。


保羅公爵:他總是西裝筆挺,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,人緣很好,朋友很多,也非常英俊,是全紐約最富有的人,甚至可說是全球首富,以致於很多人都非常覬覦他的財產,是本案的一名受害者。  


凱蒂公爵夫人:保羅公爵的夫人,她性格高傲,時常對窮人家冷嘲熱諷,所以人緣不是那麼好。她是一位有錢有勢的人(因為嫁給了保羅公爵),但是她卻非常貪婪,總想要賺取更多的錢,一點也不知足。 


比利.史密斯﹙BillySmith﹚:是個肥嘟嘟的胖子,力氣異常的大,很多流氓都非常怕他。但他性格豪爽,樂於助人,所以紐約區無人不是他的朋友(除了流氓和提摩西.歐森)。性情單純的他,常常與提摩西.歐森互相捉弄,爾虞我詐的結果,彼此都非常憎恨對方。


歐文.凱斯﹙EarvenCase﹚:身穿滿是污垢和補釘的衣服的他是個窮光蛋,常常去跟人家借錢,保羅公爵、比利.史密斯凱蒂公爵夫人、比爾.馬丁提摩西.歐森都是他借貸的對象,但個個都對他一口回絕,且避之唯恐不及,讓他記恨在心。


比爾.馬丁﹙BillMartin﹚: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他,因為知道一個天大的秘密,而成為本案的一名受害者。


提摩西.歐森﹙TimalsieOlson﹚:身世不明,以致於很多人都好奇地想查出他的來歷,卻又都一無所獲,使他變得更加神秘。個性陰險狡猾的他,身後還隱藏著一個天大的秘密。


史黛芬妮.米勒(StephanieMiller):聰明、伶俐又美麗的女性,擁有無數的家產,也是很多男生追求的對象,卻成為本案的一名受害者。


 


 


第一章  沉靜太久之雙殺案


作者:許菘庭


 


    美國紐約的街道已經平靜很久,有將近一年時間不曾出現過任何犯罪案件,人們,尤其是警界的人們,都有一種彷彿從此將天下太平的假象。然而,果真是如此嗎?一如往常,人來人往的走著,大家都過著熟悉而忙碌的生活。


    今天是七月十五日,西裝筆挺,總是穿著白色西服的保羅公爵,按照慣例在每月中旬的十五日,會在晚間六點到九點出現在員工宿舍,對員工們噓寒問暖並與他們共進晚餐,人緣好且親和力強的保羅公爵還會細聽員工們的心聲與需求,給予適度的關懷。


    因為雨勢愈來愈大,下班時刻一到,街上撐傘的行人紛紛加快腳步,匆匆的行走。夜幕漸漸低垂,街道更顯得分外地冷清。突然,兩聲尖銳而又突兀的槍響,劃破了寧靜的夜空。槍聲發出的地點在員工宿舍,風雨無阻來到員工宿舍關心員工的保羅公爵,卻從此一去不回了。警方到達現場後,發現在不同的房間,同樣的時刻,卻有兩具屍體,一個是保羅公爵,另一個則是謎樣的人物--提摩西.歐森


驗屍官測出死者體內含有殘留的安眠藥成分,共通點則是——彈孔都留在心口上,顯見殺手是對著心臟開的槍。但殺手好像比較不喜歡提摩西.歐森,還在他的身上多砍了十一刀。警方推測一定是有兩個人事先串通好,潛入他們的住處,然後在酒杯裡偷偷倒進安眠藥,等他們喝了酒睡倒後,在同一時間發出暗號,同時執行他們的任務。就執行時間的精準度看來,兩個兇手可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殺手級人物!


    經過警方的追蹤調查,推論出了三個嫌疑犯:


    第一位是比利.史密斯,因為他很討厭提摩西.歐森,兩人一直是死對頭,所以想要殺掉他是很合理的。比利.史密斯肯定覺得:如果自己不先幹掉他,說不定反而換成提摩西.歐森來殺自己呢!但是他那個時刻正和比爾.馬丁一起在餐廳吃飯,有不在場的證明,所以很難斷定他就是兇手。


    第二位是凱蒂公爵夫人,因為她生性高傲,與做人海派的丈夫向來感情不睦;加上她為人貪婪,很忌妒丈夫的富有,如果把她丈夫﹙保羅公爵﹚殺死,那麼財產將會全部歸於她,當然,她也就會變成全世界最富有的人。然而,如果她的丈夫被殺的話,身無長技的她也無法獨自謀生,恐怕過不了多久就會變成窮光蛋了,因此她不可能殺害保羅公爵--自己的丈夫。


    第三位則是窮光蛋歐文.凱斯,因為他曾跟兩個死者要錢,卻都被拒絕了,所以有可能想找機會報復,殺了他們以便洩恨,也讓世人知道自己並不是省油的燈。但是顯而易見,人如果是他殺的話,大家一定第一個會想到他,所以即使他是個傻瓜,應該也不會做出這種人盡皆知的蠢事才對。


 



第二章  更加懸疑


作者:施宣合


 


    隔天,七月十六日,繼保羅公爵、提摩西˙歐森兩人的死之後,紐約市又再度添了一縷冤魂──那是比爾․馬丁,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。當警方發現他的屍體時,他躺在一座池塘旁的涼亭內,那是公園內的一個景點,而公園入口有收取門票的收票亭,但收票員卻不曾看過這名死者,這也讓警察們一頭霧水,愈想愈覺得奇怪。


    死者的眼睛發白,七孔流血,嘴唇發紫,心臟上還插著一把彈簧刀。從他的死狀看來,警方研判與雙屍命案是同一個殺人犯,也覺得殺手是把比爾․馬丁折磨到快死之後,再給他以致命的一擊,但殺人犯大意了,在那把彈簧刀的刀柄留下了指紋,此指紋是歐文˙凱斯的。


    隔天晚上,沉靜的夜空又發出一記石破天驚的槍響,此槍聲竟發生在緊鄰警察局的一棟出租公寓,所以警察立刻衝進那棟公寓。雖然他們已用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,但還是無法目睹殺人犯的長相。只見又一副屍體躺在木製的地板上,家具都擺放得很整齊,絲毫沒有打鬥或掙扎過的痕跡。後來經過對這名死者的身分調查,以及死者鄰居的口供,發現這名死者是:比利˙史密斯,也就是本案的嫌疑犯之一。他死前身穿西裝,看起來是正要去赴一個約會,但好像被殺人犯給擋了下來,並且一槍斃命。他的額頭上有一個小洞,研判是被狙擊所留下來的彈痕。但現場也留下了指紋,是凱蒂公爵夫人和比利˙史密斯本人的。


    有鄰居目擊凱蒂公爵夫人跟比利˙史密斯偷情,卻被保羅公爵發現。所以警方推斷是他們二人合力殺了保羅公爵,但事後凱蒂公爵夫人怕比利˙史密斯背叛她,於是就殺掉比利˙史密斯


    他的死狀奇慘,兩顆眼珠都被挖了出來,手指還被砍斷了好幾根,腳趾也是被砍成好幾截,手腕好像有被繩子綁過的痕跡,研判是虐待後再被槍擊所致。警方還發現:剜下來的眼珠就被放置在陽台上,而被砍斷的那幾根手指和腳趾,則被放在天花板上的吊燈內,兇手究竟對死者有什麼深仇大恨?竟對他如此地狠毒,令警方也感到大惑不解。


    警方找來歐文˙凱斯凱蒂公爵夫人加以偵訊,但他們都否定自己有殺人,且均有不在場證明。同時,即使警方提出沾有他們指紋的證物,他們也回答東西早被偷走,後來經過調查和測謊,竟發現真的都被偷走,所以也無法證明他們是兇手。


    因為完全沒有頭緒,也就無法把殺人犯揪出來,所以這兩件案件的調查呈現膠著的狀態,只能靜待下一名死者的出現……


    幾天之後,果真如警察所預料的,再度出現一件慘案,只是這次較特別,這聲尖叫竟是由汽車旅館發出。當房門開啟時,為首的警察看到ㄧ名女子穿著浴巾,仰躺在雙人床上。後來經由櫃檯人員的轉述,那名女子名叫史黛芬妮˙米勒,一名家財萬貫而又美若天仙的女子,是紐約上流社會有名的社交名媛。她的身上被刺了許多刀,有幾刀剛好刺中了維持身體機能的重要部位,導致失血過多且器官衰竭,無法維持生命。這次的命案,吸引來更多採訪的記者,各大媒體都想知道為何史黛芬妮˙米勒會出現在汽車旅館?後來,經由史黛芬妮˙米勒的好友陳述,她那天是在等一個人,得知那個人跟她約在汽車旅館見面,好友曾嚴肅而鄭重的警告她︰「妳最好別去,以免發生危險,約人在汽車旅館碰面很奇怪,說不定對方存有不良之心。」但她執意要赴約,朋友認為這件事或許另有不為人知的隱情。


    警方把這四件命案做了總整理:比爾˙馬丁是被約出來,再讓他喝了有毒的水,等到他快毒發身亡時,再用彈簧刀把他殺死。而比利˙史密斯正要出門約會時,殺手剛好到來,並且把他綁起來,再虐待他,最後用狙擊槍給了他致命一擊。史黛芬妮˙米勒則是洗完澡後,穿著浴巾出來,正好遇上不速之客來訪(也就是惡貫滿盈的殺人犯),因此也慘遭不測。


    警方也認為這名殺人犯不但心態狠毒,殺人的手法十分血腥,還是個連續犯案的變態殺人狂,於是推測他還會繼續作案。但面對這個名副其實的犯罪天才和殺人魔王,警方完全不知他下一步的計畫,只能被動的接招,所以得十分地小心謹慎。


 


第三章  大發現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王宇揚


    話說,紐約市發生了這麼多命案,警方卻毫無頭緒,更感到莫大的壓力於是警長只好去尋求全紐約最聰明、最有名望的偵探­­­­--路易士‧艾倫的幫忙。但他並不是那麼好被說服的,所以警長決定親自出馬。


    當警長到達艾倫家時,遠遠就看到這名偵探正坐在門口的躺椅上,悠閒的吸著菸。


    「早啊!大名鼎鼎的警長大人。」艾倫俏皮的對警長眨眨眼。


    警長正色的說:「你別胡鬧了,最近發生了好幾件……」


    「很棘手的案子是吧?艾倫立刻打斷他的話,不屑地說:「哼!從你求救的眼神就看得出來了,不過我最近很忙,再說這也與我無關。」


    「拜……拜託啦!」警長懇求道:「警方已經束手無策了,你總不會眼睜睜地看到更多人死於非命吧?」


    「嗯!我倒是很好奇,是什麼樣的一個兇手,把你們耍到要來找我。」


    「是一件連環謀殺案,還不確定是一個人幹的,還是多人犯案?」警長苦笑著敘述:「每一次的作案手法都不太一樣,但又有某些共同的特點……


    警長把幾件案子的共同點和相異點對艾倫摘要敘述了一番,最後又加上一句:「艾倫啊!整個警界的人士都知道我來找你了,如果你不介入的話,世人可是會把你當膽小鬼看待的喔!你的一世英名也可能毀於一旦,好好考慮吧!」


    艾倫氣得臉都綠了,心想:好一個該死的警長!竟想用激將法引誘我去幫忙。好吧!為了維護我「神探」的名譽,就讓你們瞧瞧我的厲害吧!


    於是假裝若無其事的對警長說:「好吧!既然你這麼看得起,我就跟你走一趟吧!不過是否介入,我還得考慮考慮。」


    「太好了!謝謝你的協助,我們現在就出發吧!」警長手舞足蹈地笑著說。


 


    當天,艾倫跟著警長視察了每件謀殺案的現場。途中,艾倫一直想著這場連環謀殺案的細節:每一次殺人手法都會改變……嗯!應該只是一個「障眼法」,兇手為了混淆警方的視聽,故意讓每一次行兇的方式變化多端,可見是一個奸詐狡猾的人。但其中卻有可怕的相似之處,那就是殺人的手法都很暴力,可見兇手的性格或許具有暴力傾向。不過他在同一個時間殺害保羅公爵與提摩西.歐森,卻是個高難度的手法啊!警長說是兩個人幹的,但我斷定非但不是兩個人一起作案,還是同一個人在同一個時間、同一個地方同時進行的。因為他可以引誘歐森來到員工宿舍,作案後再把他搬到別處去。


    「警長啊!可以先帶我去公爵死的地方看看嗎?艾倫詢問警長。


    「當然可以!」警長回答。


    當他們到達員工宿舍時,艾倫遍查每一個可能藏有線索的地方。「嘿嘿!終於被我找到了!兇手的指紋以及鞋印雖然清理得很乾淨,但仍然逃不過我的法眼,這可真是個重大的發現啊!」


    「警長啊!我要去看看提摩西.歐森的屍體。」他高興的說。


    「你發現了什麼嗎?」警長好奇的探過頭來問道。


    「秘密,天大的秘密,等我搞清楚狀況再告訴你。」艾倫神秘兮兮的回答。


 


    過了五個鐘頭……


    「屍體上果然有搬動的痕跡,也有相同的指紋,不過指紋得去警局驗一下。」艾倫輕聲嘟噥著,接著轉頭對警長說:「我得去一趟警局,你能帶我去嗎?」


    警長問:「為什麼啊?」


    「去了就知道!」


    到了警局以後,艾倫直接跑進驗指紋的化驗室,留下警長一臉錯愕的站在門口。


    「他到底在搞什麼飛機啊?」警長忿忿不平地低聲罵道。


    一會兒,艾倫又從指紋化驗室衝出來,跑出警局,就連看到警長在旁邊也不理會。


    警長跟在他身後追了一陣子,終於累得停下來,破口大罵:「該死的艾倫,把我當成了隱形人,也不知道他在搞什麼神秘,我倒成了他的司機啦!」


 


    又過了五個鐘頭,天色已漸漸黑了……


    「都去了五個小時,艾倫應該回來了吧?」警長坐在警局門口,自言自語。


    果然說曹操,曹操到,遠遠看到艾倫臉上多了一道傷疤,拖著一個大男人走向警局,一到門口,就把男人扔給警長,喊道:「好累啊!拖著這麼一個大傢伙走那麼長的一段路,噢!對了,快把他銬起來,他就是兇手。」


    「呃…他是誰啊?」警長詫異的問。


    提摩西•歐森,連環殺人案的兇手。」


    「他……,他不是已經死了嗎?


    「這說來話長,五個小時前,我驗了在員工宿舍以及其他命案現場找到的指紋。對,我知道,兇手清理得很乾淨,所以你們這些爛條子根本找不到。重點是,驗了指紋之後我發現,兩人身上的指紋竟都是提摩西•歐森的。所以我馬上聯想到去訪問他的母親,以便還原真相。於是我開了兩百多里路找到他鄉下的老家。一到他家門口,就聽到提摩西•歐森在跟他媽爭論……」


    警長聽得兩隻眼睛像銅鈴一樣凸出來。於是艾倫把當時的情況,詳詳細細地敘述了一遍。


 


    「媽,讓我在家裡躲一陣行嗎?」這是歐森懇求的聲音。


    「你這個不孝子!你殺了自己的親弟弟,現在還要來連累我這個老太婆,想都別想。」她母親堅決的回絕。


    「可惡!從小你就疼弟弟而不疼我,好吧,既然你這麼堅持,我只好把你殺了再躲起來,你看這主意好不好啊?」歐森冷冷地威脅道。


    「哼!你都已經把自己的雙胞胎弟弟殺了,好讓你躲掉世人的耳目,逍遙法外,你現在還要殘害我嗎?真是個狼心狗肺的人。反正我已經這麼一大把年紀了,你自己看著辦吧!」


    「謝了!」歐森冷笑著說,自顧自藏進櫃子裡。


 


  這時,警長忍不住出聲問道:「等等,雙胞胎弟弟,什麼跟什麼啊?」


    「先別急,聽我把話說完。」艾倫繼續敘述。


 


    我敲門後便走了進去,歐森的媽媽嚇得臉色蒼白,渾身發抖。


    「請問您是……?」


    「我是紐約市偵探──路易士‧艾倫。」


    這時,她更嚇得直冒冷汗,眼睛一直盯著櫃子。


    「我剛剛在外頭什麼都聽到了,請實話實說吧!」


    「什…什麼?哎!事到如今,我就跟你說了吧!」老太太娓娓道來:「多年前,我生下一對雙胞胎,但家境不佳,就把大的那個丟了,只留下弟弟。這麼多年來,也不知道他是生是死?我心中無時不在受到良心的譴責。但誰知道,哥哥竟然還活著,而且跟弟弟長得一模一樣。不久前,哥哥歐森找到我們,我大喜過望,本想從此一家三口可以好好團聚,誰知他竟然喪心病狂,殺害了他的親弟弟,還犯下了這麼多凶殺案。」


    突然,櫃門打開了,提摩西•歐森跳出來,怒吼道:「你這個老太婆,竟敢背叛我,看刀!」於是把刀扔出去……


    「小心!」我大喊,但已經來不及了,一刀斃命!歐森的媽媽就倒在血泊之中。


    歐森的第二刀劃過我的臉頰,他試圖從我眼前逃走,我趕忙上前,給他來個過肩摔,將他繩之以法。


    「真是厲害啊!艾倫,一個人就解決了所有的案子。」警長讚嘆道,接著轉過頭對提摩西•歐森說:「你這個喪心病狂的卑鄙小人,自己的媽媽都敢殺啊!」


    艾倫解釋道:「他殺害公爵,是因為貪圖公爵的財產,認為公爵一死,所有的財產就都是他的了。比爾•馬丁雖是個平凡人,但他跟歐森的母親是鄰居,有一次歐森跟他媽媽在吵架,不巧被要回家的他聽到了,因為過於慌張摔了一跤,被歐森發現了,所以引來殺身之禍。史密斯先生在一次的宴會中與歐森起了爭執,沒想到歐森已經殺紅了眼,隔天就用最殘忍的手段殺了他洩憤。最後,史黛芬妮歐森單戀的對象,那天歐森約她去汽車旅館便是想向她求婚,這樣有了美麗的妻子和無數的財富,會讓他度過幸福的下半輩子,但沒想到史黛芬妮不答應,於是歐森一氣之下,也把她給殺了。」


    「不愧是『神探』,太厲害了!」警長讚嘆道:「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慶祝一下啊!」


    「謝謝你的好意,但我得回家呼吸呼吸新鮮空氣,這裡太血腥了。」艾倫說完,獨自默默地離開了警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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